号: 743086853/202103-00002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2-0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黄山市人防办权力运行监管细则》解读

作者:市人防办 发布时间:2020-12-03 11:25 信息来源:黄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阅读次数:

一、《细则》的出台背景和起草过程

根据《关于报送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的函》(黄编办函〔2020〕4号),按照《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依职权类权责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黄政秘〔2021〕7号),2020年1月,《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公布运行,2020年12月,《黄山市人防办权力运行监管细则》依法公布运行。这是我办继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之后的又一重要举措,是构建“三清单一细则”权力运行监管体系的重要一环,为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规范行政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结合人防工程行政审批、资质审核、行政处罚、质量监督等的工作实际,制定本监管细则。细则共涉及人防相关事项12项。

在监管任务方面: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黄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行政区域内涉及人防审批、监督、处罚等工作。二是细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权力运行流程监管,规范受理工作,严格审查过程,并推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落实信息公示责任,做到办理环节公开透明,办事流程公开,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三是对举报事项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安徽省人防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监管任务和措施方面:一是对易地修建/同步建设审批、资质审核审查、产权转移、验收、备案等权力事项,分别提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明确监管的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以及工作要求。二是对行政处罚权,逐项制定细化量化的裁量权基准。三是对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实施的权力事项,明确要界定主办协办职责,切实形成部门协同监管机制。

在责任追究和保障措施方面:一是明确对部门的追责情形及追责方式,其中包括建立追究机制,明确责任追究主体,解决追究谁的责任问题;明确责任追究内容,解决追究什么责任的问题;明确责任追究标准,解决如何追究的问题;明确责任追究刑事,解决追究效果问题。二是明确对部门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情形及处分方式。其中包括在审查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较大损失的;在审查过程中徇私谋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市人防办各有关部门将根据《细则》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强化职权法定、依法追责的刚性约束,把权力运行监管纳入法治轨道,做到依法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