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人防办,黄山高新区人防办:
为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我市营商环境的竞争力,根据安徽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指标季度评议细则的通知》(皖建审〔2022〕2 号)、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服务收费“一表制”的通知》(黄政办秘〔2011〕112 号)文件要求,着力补齐我市在办理建筑许可方面的差距和短板,不断增强市场主体改革获得感,巩固经济发展持续向好态势,现将黄山市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行政区域内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未使用各级公共财政投资的企业投资备案类,新建、改建和扩建,总建筑面积不超过 5000 平方米,建筑高度低于 10 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标准厂房或普通仓库建设项目。关系国家安全、生态安全、重大公共利益或技术特别复杂、涉及大型基础设施、轨道交通、历史保护、风貌保护、生态环境影响大、危险化学品、地质复杂、需开展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等项目除外。
二、自本通知引发之日起,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工程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人防易地建设费予以免缴。
黄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