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0743086853C/202407-00003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4-01-05
发布机构: 黄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7-1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告知承诺制”审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作者:市国防动员办 程玲 发布时间:2024-07-18 15:22 信息来源:黄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阅读次数:

一、决策背景

推进“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的重要举措,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大幅提高审批效率,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 版)的通知》(黄政办秘〔2023〕18号)等文件精神,我办立即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认真研究并谋划举措。在《黄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告知承诺制”审批实施方案(暂行)》的基础上,结合具体工作实际,进行修改形成初稿。2023年11月,书面征求各区县人防办、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意见,组织召开人防工程建设从业企业代表座谈会,征求企业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做了修改完善,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2023年12月,经市人防办主任办公会审议后,于2024年1月5日下发文件。

三、工作目标

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豁免事项和告知承诺事项实行动态跟踪监管,对申请人未履行承诺或违反豁免规定、弄虚作假等行为,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撤销审批决定,并追究相应责任。

二是强化信用监管。落实信用监管系统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联动应用,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依法依规将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监管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对失信人申请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不予受理。

四、主要内容

序号

事项清单

材料清单

办理网址

备注

1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修建审批。

(1)安徽省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申请表;

(2)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可承诺);

(3)新建民用建筑配建的防空地下室信用承诺书。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修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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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修建审批。

(1)安徽省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申请表;

(2)申请项目立项批文;

(3)申请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附总平面图)(可承诺);

(4)完税证明。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修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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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审批。

(1)黄山市新建民用建筑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申报表;

(2)申请项目立项批文;

(3)申请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附总平面图)(可承诺)。

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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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适用申请人范围

1.申请人被列入公共信用平台的黑名单、失信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

2.申请人因办理其他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被行政审批部门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或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或存在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3.申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

4.申请人存在法律法规规章或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失信行为。

六、限时办结

实行告知承诺事项,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场或1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结。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各职能科室的主体责任,及时了解掌握有关工作情况,完善协调调度等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的良好局面。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如对政策有不清楚之处,可向黄山市国防动员办政务中心窗口具体咨询,咨询电话:0559-2330632(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