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0743086853C/202503-00011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5-03-06
发布机构: 黄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3-0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危害人防工程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作者:市国防动员办 发布时间:2025-03-06 15:33 信息来源:黄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阅读次数:

㈠在人防工程内部生产、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反射性和腐蚀性物品;

㈡向人防工程内部及其孔口、出入口排泄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固体废弃物;

㈢占用、堵塞人防工程疏散道路、通风孔口和出入口;

㈣覆盖、损坏人防工程的测量标志;

㈤在坑道式人防工程上方和两侧50米范围内取土、采石或在地道式、掘开式、附建式人防工程周围2米内取土;

㈥其他损坏人防工程及其设备设施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