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3.1国际民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人防办、开发区人防办,各基层人防工作站:
今年3月1日是第47个“国际民防日”,为推动市民学习防空防灾知识,增强防空防灾和应急避险能力,更好地宣传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结合我市人防实际,决定开展“3?1国际民防日”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切实开展好2019年度“3.1国际民防日”宣传教育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开展时间
2月25日-3月1日
二、宣传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防空防灾安全应急知识等。
三、宣传形式
(一)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扩大宣传面。
(二)利用标语、板报、挂图、宣传画、公益广告、显示屏以及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基层进行宣传,提高知晓率。
(三)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几点要求
(一)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保障。要制定宣传计划,明确责任分工,采取多种形式,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创新形式,内容丰富。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阵地作用,力求在提高宣传质量上见成效。
(三)各单位总结材料、图片、简讯、视频等材料及时报送市人防办(联系电话:2598006,邮箱:hsrfb@163.com)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