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防办关于印发《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8年,我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创新源头治理机制,健全惩戒机制,全面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建设,在全办形成思廉、倡廉、强廉的良好氛围,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统一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和要求。
1.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年初和年底分别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和要求。
2.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成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并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结合周一办公例会、主任办公会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研究部署、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坚持做好会前学纪,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活动。
二、把握选任导向,提高整体素质
坚持好干部标准,把从严要求贯穿到选人用人全过程,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为我市人防事业发展高质量、上台阶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3.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各项政策。坚持德才兼备、严把动议提名关,坚持群众公认、严把民主推荐关,坚持考察程序、严把组织考察关,坚持充分听取意见、严把酝酿关,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把讨论决定关,不断提高干部选任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做好信息保障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4.加强干部选任监督。注重干部选任工作信息公开,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从健全监督制度、完善监督措施入手,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活动,认真抓好政治、军事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理论水平、专业技能、党性作风。大力塑造人防特色文化,关心干部职工成长进步,激励干部职工用“作为”谋“地位”,把心事用在干事业上,努力实现事业执着、团结友爱、风清气正的和谐人防。
三、加强廉政教育,传递党风廉政建设正能量
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学习教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6.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7.切实搞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按照上级部署深入扎实搞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加派驻纪检组组织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十九大精神暨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赛活动。
8.开展系列廉政教育活动。增强纪律教育实效性,深入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历史文化昭示教育。组织开展上廉政党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述责述廉,节前廉政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四、加强作风建设,持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2018年,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从严从实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规定,正风肃纪,转变作风,促进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9.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转变作风,经常摆摆表现、找找差距,检查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进一步发挥“四个一”机制作用,紧盯重要节点,保持常态化监督管理。
10.深入开展“1+N”专项整治。抓好全市统一部署的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单位实际,做好专项整治自选动作,开展好以规范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为内容的专项整治。
五、坚持标本兼治,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全面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源头治理机制,进一步拓展预防腐败工作的渠道。
11.完善教育机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抓好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以及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学习,深入开展党风廉政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年内,开展党风廉政教育4课时,办班子成员上廉政党课1次,党风廉政知识测试1次,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1次。
12.健全工作制度。深入贯彻市委反腐倡廉工作部署,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构建人防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突出抓好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大项物资采购、资金管理等制度的细化和完善。全面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和责任追究等制度。通过制度约束,促使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做到“一切按制度办、一切按程序走”。
13.强化监督机制。着眼于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关键岗位、关键程序、关键人员特别是高风险岗位适时适地实施“贴身”监督,重点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实现对廉政风险的有效监管。在此基础上,推行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发现违法违纪现象,严惩不贷,绝不姑息。认真落实述职述责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开展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接受群众评判和监督。
14.巩固巡察成果。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我办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尤其是一些比较复杂、深层次、涉及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逐步解决的,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
六、当好坚强后盾,全力保障履职
以打造清正廉洁的人防干部队伍为目标,高度重视和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确保派驻纪检组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15.主动接受监督。办领导班子及时向派驻纪检组汇报工作,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和指导。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组织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16.创造良好环境。安排1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担任纪检监察联络员,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积极沟通联络,协调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消除执纪阻力,为纪检监察履职尽责做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