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3086853/201901-00009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1-1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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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情形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1-11 09:05 信息来源:市人防办 阅读次数:

2018年12月29日,李国英省长签署第286号省政府令,公布修订后的《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规定》将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情形是什么?

 (一)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

(二)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

(三)因建设地段房屋或者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