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3086853/201901-00008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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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1-11 09:04 信息来源:市人防办 阅读次数:

2018年12月29日,李国英省长签署第286号省政府令,公布修订后的《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规定》将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标准是什么?

《规定》要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地下空间人防综合规划修建防空地下室。2017年1月,省政府出台《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对修建防空地下室标准作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