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0743086853C/202308-00011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3-08-02
发布机构: 黄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8-0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空空君小课堂:国防动员法律法规知识100问

作者:市国动办 发布时间:2023-08-02 09:49 信息来源:黄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阅读次数:
【国防动员法律法规知识100问】
15. 军事、经济、社会目标和首脑机关如何防护?
国家建立军事、经济、社会目标和首脑机关分级防护制度。分级防护标准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军事、经济、社会目标和首脑机关的防护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会同有关军事机关共同组织实施。
承担军事、经济、社会目标和首脑机关防护任务的单位,应当制定防护计划和抢险抢修预案,组织防护演练,落实防护措施,提高综合防护效能。
16.人员、物资的疏散掩蔽如何开展?
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人员、物资的疏散和隐蔽,在本行政区域进行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组织实施;跨行政区域进行的,由相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并组织实施。
承担人员、物资疏散和隐蔽任务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人民政府的决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疏散和隐蔽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