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0743086853C/202308-00012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3-08-09
发布机构: 黄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8-0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空空君小课堂:国防动员法律法规知识100问

作者:市国动办 发布时间:2023-08-09 09:50 信息来源:黄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阅读次数:
【国防动员法律法规知识100问】
17.什么是国防勤务?
国防勤务,是指支援保障军队作战、承担预防与救助战争灾害以及协助维护社会秩序的任务。
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防动员实施的需要,可以动员符合条件的公民和组织担负国防勤务。
18.哪些公民担负国防勤务?
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的男性公民和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女性公民,应当担负国防勤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担负国防勤务:
  (一)在托儿所、幼儿园和孤儿院、养老院、残疾人康复机构、救助站等社会福利机构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公民;
  (二)从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公民;
  (三)怀孕和在哺乳期内的女性公民;
  (四)患病无法担负国防勤务的公民;
  (五)丧失劳动能力的公民;
  (六)在联合国等政府间国际组织任职的公民;
  (七)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免予担负国防勤务的公民。
  有特殊专长的专业技术人员担负特定的国防勤务,不受前款规定的年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