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0743086853C/202308-00013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3-08-16
发布机构: 黄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8-1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空空君小课堂:国防动员法律法规知识100问

作者:市国动办 发布时间:2023-08-16 09:52 信息来源:黄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阅读次数:
【国防动员法律法规知识100问】
19.哪些单位担负国防勤务?
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医药卫生、食品和粮食供应、工程建筑、能源化工、大型水利设施、民用核设施、新闻媒体、国防科研生产和市政设施保障等单位,应当依法担负国防勤务。
前款规定的单位平时应当按照专业对口、人员精干、应急有效的原则组建专业保障队伍,组织训练、演练,提高完成国防勤务的能力。
20.国防勤务如何组织?
公民和组织担负国防勤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担负预防与救助战争灾害、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勤务的公民和专业保障队伍,由当地人民政府指挥,并提供勤务和生活保障;跨行政区域执行勤务的,由相关行政区域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落实相关保障。
担负支援保障军队作战勤务的公民和专业保障队伍,由军事机关指挥,伴随部队行动的由所在部队提供勤务和生活保障;其他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提供勤务和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