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人防工程内安装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指引》的通知(皖国动综〔2023〕47号)文件精神,在不改变人防工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充电桩安装。详细要求可参照省办政策原文:http://gdb.ah.gov.cn/rfgc/wjgs/569391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