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000743086853C/202502-00019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5-02-24
发布机构: 黄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2-2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国家对于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规划和建设有什么要求?

作者:市国防动员办 发布时间:2025-02-24 17:06 信息来源:黄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阅读次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与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新建重要经济目标的规划和建设,应当贯彻合理布局、分散配置、有效防护的原则,符合人民防空防护要求。

重要经济目标适合地下工作环境的关键部位和核心设施,应当建在地下或者有地下备份系统。为战时储备粮食、医药、油料和其他必需物资的工程,应当建在地下或者其他隐蔽地点。